(公告文号:博州自然资挂〔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受博州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下列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博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锦绣路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精河县翁古尔阔腊脉石英矿普查
勘查矿种:脉石英
地理位置:新疆精河县翁古尔阔腊
面积:1.35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82.0331 | 44.2029 |
2 | 82.0452 | 44.2029 |
3 | 82.0452 | 44.2056 |
4 | 82.0331 | 44.2056 |
5 | 0 | 0 |
1 | 82.0403 | 44.2050 |
2 | 82.0421 | 44.2050 |
3 | 82.0420 | 44.2039 |
4 | 82.0402 | 44.2039 |
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勘查区范围,地质勘查工作较低,未求得资源量,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勘查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87.1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6月09日
网上地址:http://xzfw.xjboz.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6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此次挂牌出让的勘查区范围地质勘查工作较低,未求得资源量,按照单位面积倍数法评估出让收益,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 (四)竞买申请人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递交竞买申请书,即承诺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表明对交易平台所发出《公告》和竞买须知所有内容知晓和理解。 (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交易平台免费向竞买人提供网上交易的操作技术咨询,操作手册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栏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 (四)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五)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涉及的山林、植被、草场、道路等补偿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六)出让前有关报告编制及经费:1.报告编制:出让人委托博州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编制探矿权普查报告及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报告编制经费: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由州财政资金拨付,探矿权普查报告编制经费由矿权竞得人支付。(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6日20: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26万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缴纳保证金方式: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选择缴纳保证金,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纳,保证金到帐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资格确认书。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书》,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经中心核实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连本带息退还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本带息退还。 (八)变更事项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变更或补充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博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发布。 联系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乐市锦绣路6号)
本公告在博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