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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公开出让交易公告(昌州政资矿交公〔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7-24 01:30:53  浏览:841  属于:公告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新疆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网络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交易平台名称: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地址: http://www.cjzwfw.cn/cjggzy/

其他发布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部庭州网

二、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区位置及交通

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位于昌吉200°方向,直距20千米处,距八钢0.8千米。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市管辖。104省道从普查区东侧处南北向通过,昌吉城区向南沿104省道行程24千米直达普查区,交通方便。

(二)公开出让采矿权情况

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出让面积0.0124平方千米,拟出让采矿权资源储量25.42万立方米,评估用可采储量为21.73万立方米。评审通过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价值62.43万元。开采标高+887.2~+864、拟出让年限1年1月。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出让,本次网络电子竞价方式采取线上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州自然资源局以及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起始价及保证金

新疆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评估值62.43万元(按资源储量合2.46元/立方米)。根据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会审领导小组会议和昌吉市自然资源开发与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精神,确定资源储量出让起始单价为3.66元/立方米,采矿权收益价值取整数,以93万元作为采矿权出让起始价。

为促进竞买申请人合理竞价,避免出现申请人竞得后不及时履约情况,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2000坐标系)

面积
(km2)

矿种

出让起
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新疆昌吉市三工滩四号新增区建筑用砂矿

1、4855199.990、29521690.850

2、4855195.960、29522094.050

3、4855165.210、29522099.210

4、4855170.200、29521681.900
开采深度+886~+864米标高

0.0124

建筑用砂

93

1万元或其整倍数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

(一)竞买申请人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出让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月15日23:59分。(公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截图;附件竞买人声明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

(五)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竞价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交纳

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8月15日23:59分报名截止前登录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www.cjzwfw.cn ,根据提供的建行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

七、电子竞价

(一)竞价方式。

1、竞价阶段。2023年8月16日登录平台进行竞价,本次网上竞买活动须3名及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价时间30分钟。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一)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二)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超过原保证金金额,剩余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三)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退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买人应自觉遵守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成交价一次性缴纳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九)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马绍峰 13899619993

昌吉州政资局:蒋玉荣   0994-2267827 

技术咨询 :徐明会 QQ:1060800467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政务中心五楼516室 矿业权和产权交易服务科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