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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星星峡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14个砂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鄯矿告字〔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11-13 01:01:11  浏览:623  属于:公告通知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培育和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经鄯善县人民政府批准,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星星峡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14个砂石料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矿种:建筑用砂矿

2.拟出让年限:依据采矿权出让合同

3.出让采矿权名称、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吐鲁番市鄯善县老城南路398号

交易平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网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lfzw.cn )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近五年来,未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本次采矿权出让方式为网上公开挂牌出让。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0:00至2023年12月7日19:30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至2023年12月22日10:00。延时竞价于2023年12月22日12时开始,竞买人在线参加网上延时竞价,地点为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tlfzw.cn/TPBidder/memberLogin),详情见“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四)交易方式:14个砂石矿采矿权竞买人须同时申请,同时竞买、同时竞得,竞得人竞得成功后与交易中心分别(每矿)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分别(每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五)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可按照《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六)报名材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原件正、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竞买保函原件或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保函须彩色扫描件)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无授权委托人见附件4)

6.竞买申请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

7.竞买承诺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

8.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七)资格确认

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质审查,符合公告资质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后(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银行回单;提供保函的,须上传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注:保函(单)的担保责任要求为见索即付。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网上延时竞价确定竞得人,并即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若无继续竞价的,则以挂牌期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同时按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鄯善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采矿权登记

(一)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竟得人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鄯善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否则按无证开采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 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详见附件5)

(二)参与的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同意按该文本签订相关文件。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向他人透露有关情况、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若未能按规定或约定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出具银行竞买保函的金融机构和竞得企业履行违约经济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本次出让矿权生产规模大、服务年限短。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竞买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八)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0及IE11版本的浏览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鄯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和补充事项,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鄯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或对交易矿业权有异议的,由交易中心和出让人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电话

出让方电话:0995-8688865

交易平台电话:0995-8520797    13999462525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022944290

十一、附件

1.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5.挂牌文件

 

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