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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石场沟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量)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公告文号:昌州政资矿交公〔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1-04 22:42:53  浏览:770  属于:公告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石场沟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量)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4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所: http://www.cjzwfw.cn/cjggzy/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石场沟建筑用砂矿(变更矿区范围)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吉木萨尔县西南259°方位,直距11.36千米处.

面积:0.33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872090.75 30421752.29
2 4872029.38 30422082.39
3 4871914.22 30422087.60
4 4871916.35 30422335.89
5 4871432.81 30422302.04
6 4871715.59 30421463.92
* 794 750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为307.96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301.8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794米至 7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采矿权不属于新立采矿权,为矿区调整新增资源量出让,生产规模为开采原矿30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拟出让年限:10.1年    

起始价:154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含有矿产品开采或土石方工程,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20日     

地点:http://www.cjzwfw.cn/cj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2024年01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截图;附件竞买人声明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是1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1.挂牌竞价阶段。2024年1月31日至2月20日12∶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询问阶段。2024年2月20日12∶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三)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不属于新立采矿权,为矿区调整新增资源量出让,与原矿权使用同一采矿许可证号,不再单独申请采矿许可证号。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及地上附着物(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林、草、水、电、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出让人不承担因无法使用土地、道路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如未办理完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退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五)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纳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七)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八)竞得人须向开展前期地质勘查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评审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竞价竞买活动。二、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月30日23:59分报名截止前登录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jzwfw.cn,根据提供的建行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三、成交确认。(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二)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三)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超过原保证金金额;剩余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出让方、本单位咨询。(一)出让方: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18096858508 13109025391。(二)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94-2267827。(三)技术人员QQ:1060800467,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政务中心五楼516室 矿业权和产权交易服务科。

本公告在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