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矿业搜索: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新疆矿业网 - 国源交易中心 >>  首页  >> 矿业权  >> 公告通知  >> 查看详情

新疆拜城县依兰里克脉石英矿(二区)普查探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6 18:51:04  浏览:1505  属于:公告通知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新疆拜城县依兰里克脉石英矿(二区)普查探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根据《新疆拜城县依兰里克脉石英矿(二区)普查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水韵路56号

交易平台名称: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对面)A座4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

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其他发布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二、拟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区位置及交通

矿区位于新疆西南天山中段的下达拉克-依兰里克一带,西南距拜城县102千米,南距拜城县黑英山乡39千米,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黑英山乡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82°39′05″至 82°41′05″,北纬 42°31′15″至 42°32′12″。

矿区外部交通条件较好,从阿克苏市经 314 国道转库拜公路至克孜尔乡约 230 千米,北上至黑英山乡约 75 千米,该段路程均为柏油路;继续向西北行至黑英山乡阿勒吞库西林草管护站约 11 公里,继续向北沿依拉尔勒克沟可到达矿区内,该段路程均为石子路,汽车可通行。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拜城县依兰里克脉石英矿(二区)普查探矿权

出让矿种:脉石英矿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坐标见下表:

勘查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探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29.94万元

出让年限:3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3.1%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及面积以与有管理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28日11:00

(三)交易地点: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五、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10:00—2024年8月13日20:00。(公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登陆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选择“交易乙方”,进入“矿区管理”栏目,点击“矿区申购”,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物,点击“我要申购”,上传竞买人报名材料。2024年8月14日至8月28日11∶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阿克苏公共资源矿权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1.竞买人承诺函(附件2)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3);

3.上传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mnr.gov.cn/)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4.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5.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6.需要上传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报名通过后,于2024年8月13日20:00报名截止前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根据系统页面自动生成的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及交易服务费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本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本金。  

3.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束后将通过交易平台原路退回,不作出让收益抵扣。

六、挂牌竞价

本次探矿权挂牌全部采取网上交易,竞买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以后的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 2 万元或是 2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4年8月14日至8月28日11∶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4年8月28日11: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探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探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探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探矿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探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成交确认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文件明确的,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三)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地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矿权收益,申请办理探矿登记手续,领取探矿许可证。

(八)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它事项

(一)竞买人在竞买活动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附件1),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jyxx/001005/list.html

3.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1.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晋工     联系电话:0997-6711810

2.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997-2180678     

3.交易平台技术人员

联系人:莫工     QQ:541085303   

                    

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47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