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出让方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委托,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项目于2023年4月24日至5月11日12∶00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则,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标的物: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竞得人:新疆振硕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起始价:423万元
成交价:423万元(大写:肆佰贰拾叁万元整)
交易服务费:17.42万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贰佰元整)
成交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区位置及交通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建筑用砂矿位于管委会105°方向,距管委会直距约120千米,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19′58",北纬44°29′16″。
2.周边已设矿业权基本情况。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建筑用砂矿矿区范围与国能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许可证号:C6500002017111110145789)矿区范围重叠。
3.公开出让采矿权情况
矿区面积0.3657平方千米,已提交普查地质报告,推断资源量157.25万立方米,开采标高+685至+677米,设计回采率97%,开采规模30万立方米/年。
三、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时限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同时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缴清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后,持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票据,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局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孙萍 0994-2267827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政务中心五楼(矿业权和产权交易服务科)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