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坚决遏制盗采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周密部署,结合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阶段步骤制定整治措施,集中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伊犁州伊宁市等15个重点县市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01.依托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巴州支队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展合作,以库尔勒市、和静县为试点,利用铁塔基站架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区域全时段实时监控。米东区大队在古牧地镇、白杨河乡等盗采易发区域安装3台红外线摄像监控装置,对违法行为即时预警提示。察布查尔县大队利用无人机航测非法开采面积和矿产品方量,强化证据固定收集,调查违法当事人加工销售场地。
02.密切协同开展联合执法
克州支队针对阿图什市格达良区域砂石料盗采高发实际,与阿图什市委、市政府沟通协商,组成联合巡查组,依靠公安检查点对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非法开采及时查处。巴州支队联合巴州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印发《矿山行政执法工作协同联动配合工作机制》,拟定协作配合流程图,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构建“无缝衔接”体系,增强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沙湾市大队动员各乡镇、村队严格落实《沙湾市自然资源领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发动群众责任到人,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努力形成执法监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03.织密巡查网格体系不留盲区
托克逊县大队采取“群众举报+部门移送+重点巡查+全覆盖巡查”的方式提高巡查力度和密度,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呼图壁县大队联合县局制定矿山动态巡查方案,对废弃矿山、历史非法采矿点、关停矿山实行每周打卡巡查,从源头上严防严打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若羌县大队组织开展涉矿人员排查,对涉矿人员逐一上门见面、逐一教育谈话、逐一签订承诺书,宣传法律政策,督促业主不得购销、加工非法来源的矿石产品,切断非法采矿利益链条。
自2023年9月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累计开展巡查2185次4370人次,巡查企业或矿点1838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2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2起,以实际行动推进专项整治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显著成效。(新疆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