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我公司发布了《喀什大巴扎(10-1项目)未售部分资产整体租赁拍卖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征集到合格的竞租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委托人同意,现发布变更及延期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拍卖公告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原公告内容 |
变更内容 |
1 |
四、交易方式及竞价期限 (二)交易方式、竞租保证金、增价幅度 |
2、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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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可提供保函) |
2 |
三、租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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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竞得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预付首年度租金(最终以成交价为准),以后年度提前1个月预付下一年度租金。 |
(七)竞得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可提供保函),竞得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预付首年度租金(最终以成交价为准),以后年度提前1个月预付下一年度租金。最终以签订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19:00时(北京时间)。
拍卖会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
任安琼(15569577598)
茹柯耶(15686267005)
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