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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哈密】

发布日期:2023-04-24 00:09:38  浏览:728  属于:公告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经巴里坤县人民政府批准,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挂牌出让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巴里坤县汉城南街17-5号

(二)挂牌出让交易平台

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面积/公顷




规划指

标要求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1


2
0
2
3


0
0
4

2

0

2

3

-

0

0

9








0.2848



规划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50

17.0857

8

1

2

2

0

2

3

-

0

1

0








8.1505




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50

490.3977

245

1

3

2

0

2

3

-

0

1

1








6.6775




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50

400.644

200

1

4

2

0

2

3

-

0

1

2








7.4919




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50

449.697

225

1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具体以挂牌文件为准。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5月17日19: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9日16:00止(节假日顺延)。

3.挂牌会时间:2023年05月19日16:00。

4.挂牌会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7份材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9日16:00时前,填写好报价单,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挂牌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于2023年05月19日16:00在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参加挂牌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7日19: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交易服务费。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在挂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

2.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land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