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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哈密地区】

发布日期:2023-05-06 21:53:49  浏览:565  属于:公告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经巴里坤县人民政府批准,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拍卖出让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巴里坤县汉城南街17-5号

(二)拍卖出让交易平台

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主要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







2
0
2
3

0
0
5

2023-017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2.7756

工业用地

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50

499.6080

249

1

2

2023-018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2.8038

工业用地

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50

504.6840

252

1

注: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

2.具体用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仅单独申请)。具体以拍卖文件为准。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下同)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25日19:00。

2.拍卖会时间:2023年05月26日17:00。

3.拍卖会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登记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7份材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现场拍卖会

竞买人携带公章、法人私章、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原件等,于2023年05月26日17:00在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参加拍卖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3年05月25日19: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表》)。

2.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英格兰式拍卖”,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与拍卖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

2.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landchina.com。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