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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3]13号)

发布日期:2023-07-11 00:33:20  浏览:713  属于:公告通知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批准,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挂-9号 宗地总面积:  2917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29170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4.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  268.364万元 加价幅度:  14.58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30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0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照法律法规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 到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 到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挂-9号 号地块:2023年07月30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0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单位将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王熙

    联系电话:0906-3378944 0906-7617595

    开户单位: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北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301040004004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