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精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2023-11 | 宗地总面积: | 326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精河县工业园区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2690 |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8.9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77.87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13日 到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13日 到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8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23-11 号地块:2023年08月06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3号
联 系 人: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5322410
开户单位: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