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伊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伊宁县2023-13号 | 宗地总面积: | 81579.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东工业园区(闽陶陶瓷以北)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1579.0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2823BA0087 | |
起始价: | 8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 (二)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交易服务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净地供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 到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 到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9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伊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伊宁县2023-13号 号地块: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9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二)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富民路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99-4022830
开户单位:伊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新疆伊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里于孜支行
开户账号:8134010101201100012473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