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十师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第十师188团2023年挂—8号 | 宗地总面积: | 47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兴北路以东,博望西街以南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旅馆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47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4823BA0185 | |
起始价: | 455.6241万元 | 加价幅度: | 4.79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8团2023年挂—8号 号地块:2023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8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地块为预挂牌项目,如公告期满之日前师供应方案批复下达,按公告时间成交,如师供应方案批复未下达,挂牌公告期顺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在批复下达之日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四)我局将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五)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七)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北屯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杨勇、周斌、周凯
联系电话:0906-3373353、3376910、3378944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08612010400019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