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合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xgc-002 | 宗地总面积: | 118615.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云南路以南、江苏路以东、国电投研究院项目以西、水电四局塔筒项目以北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18615.8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0924BA0002 | |
起始价: | 153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28日 到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28日 到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xgc-002 号地块:2024年01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07日 0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西南角有加油加气站一座,开展建设活动前规划方案需满足主管部门规划设计条件中关于加油加气设施的退界要求,规划方案经法定程序审查通过并满足其他有关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塔城市红楼街15号
联 系 人: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联系电话:0901-6666196
开户单位: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塔城市边合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