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B2-1-2 | 宗地总面积: | 653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中吉乌三路、西至B2-1-1号宗地、南至天山路、北至北山路 |
年限: | 30.00年 | 容积率: |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5396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2024BA0007 |
起始价: | 671万元 | 加价幅度: | 13.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到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到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B2-1-2 号地块:2024年02月20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9日 2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竟得人。 (二)涉及耕地占用税由竟得人自行承担。 (三)该宗地起始价为1341万元,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规定,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因此减免670万元后,起始价为671万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兵团大厦B座2013室
联 系 人:甘长翔
联系电话:09985852841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财政金融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30783401040004254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