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霍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霍城县2023-36号宗地 | 宗地总面积: | 39418.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霍城县图开大道以北、万胜广场一期西侧,东至巷道、南至图开大道、西至九城街、北至巷道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15767.23 | ||||
普通商品住房 | 23650.8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1924BA0006 | |
起始价: | 2879.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3、报名截止日前,在我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1)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规费的; (2)改变批准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的; (3)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到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到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霍城县2023-36号宗地 号地块: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5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5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999--7783691、0999—7783690
开户单位: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霍城县支行
开户账号:30108001040001363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