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农七师人民政府批准,第七师胡杨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部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07003L045 | 宗地总面积: | 327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125团前高公路以西、宝达一路以南 |
年限: | 3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276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12924BA0001 | |
起始价: | 2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7003L045 号地块:2024年03月29日 12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9日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竟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4年4月9日12:00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确定挂牌竟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大厅
联 系 人:汪奎
联系电话:0992-6687219、3242045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兵团分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30615201040002645
第七师胡杨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