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伊吾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W2024-16-1号 | 宗地总面积: | 700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吾县淖毛湖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7.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002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3.0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9124BA0032 | |
起始价: | 210.0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YW2024-16-2号 | 宗地总面积: | 81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吾县淖毛湖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7.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15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34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9124BA0032 | |
起始价: | 24.47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23日 到 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23日 到 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24日在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伊吾县政府三号楼一楼111室
联 系 人:艾力,陈振南
联系电话:0902-6720207
开户单位: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0290001040000132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