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县自然告字[2024]19号 2024年12月19日
经伊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伊宁县2024-12号 |
宗地总面积: |
11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南侧、滨河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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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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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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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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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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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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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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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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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10924BB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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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31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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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二)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交易服务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宗地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净地供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18日到伊宁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18日到伊宁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8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1月18日1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伊宁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伊宁县2024-12号号地块:2025年01月09日12时00分至2025年01月20日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二)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富民路四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94022830
开户单位: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新疆伊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里于孜支行
开户账号:8134010101201100012473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