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葡萄沟北侧 6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12-22 15:50:24 浏览:14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吐鲁番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
场所:新疆吐鲁番市示范区金源路阳光商城1号楼2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交易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新疆吐鲁番示范区葡萄沟北侧六号砂石料矿,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①4772620.09 30446084.10
②4772272.79 30446535.23
③4772100.67 30446267.81
④4772392.94 30445909.23
出让年限:3年
矿区面积:0.1515平方千米
推断资源储量:60.87万立方米
拟出让资源储量: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522米至534.20米
生产规模:3万立方米/年
矿种:建筑用砂
起始价:22万元
竞买保证金:30万元
增价幅度:2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执行,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由银行出具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
(二)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月30日上午10∶00至2022年2月18日11∶00止(现场竞价延长的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481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现场获取(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00至2022年1月29日19∶00止
申请报名方式:线上和线下报名(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彩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彩印件,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彩印件(以上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竞得资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 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
(三) 矿产资源开采期限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所造成的的损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 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发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将竞买原则、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程序与报价规则等内容告知竞买人。
(二)竞买人填写委托书和竞买申请书,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2年1月29日19∶00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定金,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要求竞买人作出风险认可承诺,同时承诺竞得挂牌区域后,只对挂牌矿种进行开采,不得进行其它矿种开采。
(五)挂牌竞得人确定后,由出让人和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出让收益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相关规定,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吐鲁番市境内所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活动。
(七)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资料。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发布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3.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http://gcq.tlf.gov.cn;
4.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和https://xjkylhh.com/;
出让人: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
出让人地址:新疆吐鲁番市示范区金源路阳光商城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995-8830893
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91-4846078 柳女士18299392519
齐先生13629906030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示范区分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