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以下探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住所
出让人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住所:新疆阿勒泰市金山路街道文化路6号
交易平台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住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南路211号
二、出让探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 |
项 |
矿 |
地 |
拐点 |
勘 |
勘 |
勘 |
竞 |
挂 |
增 |
1 |
哈
|
石 |
新 |
1,86°49′30″, 48°16′40″ 2,86°48′60″, 48°15′38″ 3,86°48′20″, 48°15′42″ 4,86°48′37″, 48°16′55″ |
2.13 |
普 |
3 |
88.5 |
177 |
5 |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无矿业权竞买违规或违约行为,在矿业权勘查开发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阿勒泰地区信用平台”核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行政处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须具备矿产勘查开发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要求
竞买人应具备所竟买矿权勘查开发等全过程所需的经济实力等,具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的经济能力。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19:00时止;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4日10:30时止 ;
3.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4日10:30时开始。
(三)交易地点: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19:00时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探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H9窗口进行CA锁办理,或手机下载“标证通”APP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0906-2195359),也可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内查看“标证通”申领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主体登录,下载“驱动程序,并查看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入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查看矿业权交易操作手册,因竞买人配置不当、操作失误或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9日19:00时前,登陆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探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网址和公司代码;阿勒泰地区信用平台核查;
(7)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无需上传)
(8)资料费缴纳凭证;(没有交易文件的无需提供)
(9)交易中心要求提交其它资料。
注: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份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上传。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3年7月19日19:00前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七、报价、限时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
1.报价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4日10:30时前。
2.报价方式 :网上报价。竞买人必须在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4日10:30时前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3.增价方式: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倍数。
(二)限时竞价
1.限时竞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4日10:30分开始(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所有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2.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报价期满进入限时竞价期(适用于2个及以上竞买申请人),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
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19日19: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自动生成中国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基本账户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出让探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
挂牌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七)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三、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平台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06-2195315。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名、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名、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名、报价。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https://www.mnr.gov.cn/
2.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http://www.xjalt.gov.cn/
3.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xjaltggzy.gov.cn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出让人联系人:程文龙
咨询电话:18997527890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