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受博州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下列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出让人名称: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前程路7号
交易机构名称: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地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锦绣路6号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编 |
项目 |
矿区拐点坐标 (2000国家 |
出让 年限 |
矿区 面积 |
矿种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新疆 |
1, 2, 3, 4, |
4.65年 |
0.168 |
建筑 |
216.31 |
65 |
5 |
注:1、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博乐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竞得人必须优先保障博乐市五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建设。
2、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含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规费及第三方评估费等。
3、有意者请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博乐市自然资源局领取竞买须知。
三、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进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申请人需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进行报名, 操作手册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申请人需在报名时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企业及法人、委托人的无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至2023年8月2日20时00分。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至2023年8月2日20时00分。
(三)挂牌时间: 2023年8月3日10时00分至2023年8月17日10时30分。
(四)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五)限时竞价询问时间:2023年8月17日10时30分-2023年8月17日10时34分,共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询问期间,有竞买人同意(但不包括仅有最高有效报价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的,则在询问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六、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意向竞买人上传报名材料提交竞买申请后,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于北京时间2023年8月2日20: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金额:65万元(陆拾伍万元整)。
缴纳保证金方式: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后,选择缴纳保证金,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纳,保证金到帐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资格确认书。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经中心核实手续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连本带息退还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本带息退还。
九、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
(四)竞买申请人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十、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应向买受人明确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递交竞买申请书,即承诺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表明对交易平台所发出《公告》和竞买须知所有内容知晓和理解。
(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交易平台免费向竞买人提供网上交易的操作技术咨询,操作手册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栏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
(四)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七)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涉及的山林、植被、草场、道路等补偿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八)勘界立标、《地质简测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评估报告》等编制费用不从挂牌价款中支出,由竞得人出资向第三方购买。
(九)变更事项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变更或补充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博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发布。
(十)一个竞买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物的竞买。
联系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乐市锦绣路6号)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梦,马彦磊
联系电话:18116810650,15352680940
附件: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博州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