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克政函〔2024〕57号),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对1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由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号楼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房间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龙山滑雪场北东侧紫砂陶用泥岩矿(陶瓷土)
开采矿种:陶瓷土
地理位置:克拉玛依区城区北东46°方向,直线距离约6.3km处
面积:0.133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5054268.88 | 28574361.84 |
2 | 5054029.06 | 28574316.07 |
3 | 5053980.84 | 28574079.89 |
4 | 5054353.23 | 28573791.97 |
5 | 5054396.13 | 28573801.72 |
* | 371.81 | 338 |
资源储量:242.7万吨
开采标高: 371.81米至 33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边开采,边治理
拟出让年限:13年
起始价:2.678万元
出让收益率:3.1%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15日—2024年08月29日
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房间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竞价公告菜单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2024年08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在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递交竞买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方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3、需对以上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的,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根据《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文件要求,竞买人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时按规定交纳资料费2000元/宗,如竞得成功,予以退回。挂牌结束后,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按规定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收款人全称: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新城支行,账号:65050189865400000258) 5、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6、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前期工作投入,出让前期工作投入为人民币叁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35.475万元)。竞得人在申请竞买时可在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查阅第三方详查报告,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向前期投资主体支付出让前期工作投入人民币叁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35.475万元)。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采矿权挂牌文件,以各采矿权挂牌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