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G30连霍高速旁13号废弃采砂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圆满结束
2021-09-29 12:06:38 浏览:1165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根据财资环[2020]74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做好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0]23号)经过多家代理机构入围评选,最终通过专业技术力量、综合实力水平、经验业绩等方面评比,确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为该项目的委托代理实施机构。
自接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函之日起,我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2021年9月14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矿业网等公开媒体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经资格预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共有9家单位正式报名并申请了磋商文件,符合开标条件。于2021年9月28日10:30分在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举行了开标会,共计9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本次开标会,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从自治区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5位具备资格的权威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并进行了封闭评审,经磋商小组会认真评审、分析论证和质疑讨论,最终形成了供应商排序名单,圆满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