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30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54个探矿权和9个采矿权,经公示无异议,可予发证,请各矿业权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领取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30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申请发证表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299号
联系电话:0991-8814128 0991-2622151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