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新疆冠誉拍卖有限公司受阿克苏宝地宾馆有限公司委托,对阿克苏宝地宾馆对外承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租赁物概况介绍
阿克苏宝地宾馆现有营业面积2800平方米。宾馆二至六层共有客房64间,其中有单间18间,双人间32间,三人间3间,套房5间,主题房6间。房间宽敞明亮,舒适洁净,设施齐全,独立空调,电热水器,有线电视,电话,免费WiFi,自动保安消防系统,宾馆还设有专属免费停车场。
二、标的租赁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租赁物:阿克苏宝地宾馆对外承包经营权;
(二)标的租赁物坐落:位于阿克苏市北京路47号(华能市场斜对面);
(三)标的租赁物范围:宾馆现有营业面积2800平方米。宾馆二至六层共有客房64间,其中有单间18间,双人间32间,三人间3间,套房5间,主题房6间。
(四)标的租赁期限及起拍价
1.租赁期限:5年;
2.首年度租金起拍价(人民币):60万元/年;
3.租金增幅比例:合同期内采用每年5%涨幅率;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5万元;
5.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
(五)标的物结构、状态
1.标的租赁物结构:框剪结构;
2.标的租赁物状态:正常营业。
本次拍卖标的租赁物按现状对外承包经营,以意向竞租人现场实地踏勘为准,相关情况意向竞租人也可向出租方进行咨询。
(六)标的租赁物用途
标的租赁物用途:酒店住宿
三、租赁条件
(一)委托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特殊情况下经委托人同意后,意向竞租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租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展示期,意向竞租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得全部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解除关系。承包方在承包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承包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间为准。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委托人交纳租金。
(三)竞得人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方在《承包经营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承包金及竞拍增价承包金等费用并向委托人交纳承包金额总额的10%作为承包保证金。拍卖佣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据实结算。
(四)意向竞租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委托人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委托人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六)委托人向承包方开具税收统一票据。
(七)《承包经营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4年8月1日10:00时始至2024年8月9日19:00时止;
2.展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北京时间10:00至19:00)接受咨询、报名、踏勘。
3.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17:00开始
(二)交易方式及地点
1.交易方式:公开竞租拍卖(线下竞租拍卖);
2.拍卖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北京东路26号新疆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三楼会议室
五、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最终竞得人以结果公示为准(注:最高应价是指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应价)。
六、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意向竞租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4.接受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和条件。
七、竞租人申请参与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报名;
2.竞租人申请需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拍卖人处,线上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851872370@qq.com,线下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拍卖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租人应取得资格审核通知书后可购买拍卖文件。每套拍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拍卖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竞租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银行电子回执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竞租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租资格后,出具《竞租资格确认书》。
八、履约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竞租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9日17:00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名 称:新疆冠誉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512070100100157177(基本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
行 号:309881002077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竞租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租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履约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1.竞租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租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租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租申请人参与拍卖活动的;
4.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得人未按拍卖文件约定按时签定《经营承包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
(四)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租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竞租申请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九、发布平台
1.公拍网(https://www.gpai.net/)
2.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十、联系方式
委托人:阿克苏宝地宾馆有限公司
现场踏勘联系人:常国兵 13899290919
交易平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拍卖人:新疆冠誉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工业孵化基地南区G12、G13、G14栋厂房301室
联系人:谢先生 13579959652 金先生 19945871993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冠誉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