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师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3-第八师-09号、2023-第八师-12号、2023-第八师-2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3-第八师-09号 |
位于147团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南区 |
62202.36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0.7 |
BD≥30% |
10%≤G≤20% |
H≤24米 |
30 |
299 |
299 |
2023-第八师-12号 |
位于150团16连 |
20000.00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1.0 |
BD≥40% |
10%≤G≤20% |
H≤24米 |
20 |
165 |
165 |
2023-第八师-29号 |
位于121团26连 |
13895.30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1.0 |
BD≥30% |
G≥10% |
H≤24米 |
30 |
119 |
119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到师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8室或团场国土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到师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8室或团场国土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5月29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二厅);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10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师市党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韩晖明 联系电话:0993-2068008
揭牌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第八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