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精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2024-6 | 宗地总面积: | 85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精河县工业园区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51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09924BA0020 | |
起始价: | 72.4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到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到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24-6 号地块:2024年06月03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2日 0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3号
联 系 人: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5322410
开户单位: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