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项目磋商公告
2021-06-15 15:51:52 浏览:14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排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保证核查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对伊犁州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承担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万元)
1 伊犁州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 21
二、招标公告发布
磋商公告同时于2021年9月2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网、新疆矿业联合会网和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仅在新疆矿业网发布。
三、投标申请人条件
(一)响应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事业法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当天 19:00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响应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营业范围。
(三)响应人其他条件
1、项目组成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全面,人员数量充足。
2、成交后有能力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响应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1、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彩色扫描、打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彩色扫描、打印并本人签字)、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委托人签字);4、相关资质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证明。以上扫描打印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6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各投标单位应于上述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申请单位在获取“投标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并填写报名申请书等资料后可索取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3、特殊情况,响应人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方法为:根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的扫描电子版,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名命名为项目名称和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开标时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五、相关事宜
(一)现场踏勘:有投标意向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责任编辑:新疆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