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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4 11:55:36  浏览:1159  属于: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AKSTLMHXM2023-01至02
    项目名称: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128962.94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621057.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项目区的灌溉系统,规整渠系,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完善防护林,增强了抵御风害的能力。项目建成后改善灌溉面积242.96公顷,项目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通过对项目区水、林进行综合整理,初步实现“树成带、沟渠配套”的目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7905.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绿洲戈壁过渡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项目(防风固沙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信息管理等各阶段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作量审核控制及组织协调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3年1月-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项2】
    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下载采购文件时请上传:
标项一: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特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或土地工程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标项二: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特定资质证书;
    3.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地质矿产或水工环高级职称或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培训证书;
    5.项目监理代表具有地质矿产或水工环高级职称或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培训证书或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中共温宿县委办公大院
    联系方式:0997-6767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3109989300、1829939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存银、柳苗苗
    电 话:13109989300、1829939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