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2023-7-KYDLYHZB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矿道路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3日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11:0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 11:00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 11:0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11:00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8月8日
三、其他补遗事宜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之后成立的新公司除外); 2.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1.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已颁布交工验收的项目)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10公里四级(含)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业绩。 |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3.“近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2.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3.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标委员会
2.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前附表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页面(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格式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单位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资料一致; (6)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的偏离; (7)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1.1在开始评标前,招标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1.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没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将视为废标。以下重大偏离或保留将构成废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页面(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及其他格式文件中明确要求的)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资料不一致的;
(6)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7)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3.1.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的满分为100分,将对商务、技术、价格3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各投标人3个评价指标得分之和就是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部分分值见下表:
序号 |
评价指标名称 |
满分分值 |
1 |
商务标 |
10 |
2 |
技术标 |
40 |
3 |
价格标 |
50 |
综合评分 |
100 |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标指标打分时应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计算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项指标的得分,该得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3.3综合评分
3.3.1价格标评审(满分50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以确认投标报价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凡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报价属于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确定评标基准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平均价)=有效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个数
(3)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得50分
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2分。
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评审(满分50分)
报价评审表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50分 |
评标基准价(平均价)=有效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个数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报价属于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得50分。 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2分。 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3.3.2商务标评审(满分10分)
商务评审因素的分值及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商务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授予的资信等级 |
2 |
知名商业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评价的资信等级不低于A级,得2分;信用评级机构评价的资信等级低于A级但不低于B级或知名商业银行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商业信誉良好得1分,低于B级或未提供合格资信评定等级证明材料的得0分。 |
2 |
财务状况 |
5 |
|
2.1 |
近三年盈利情况 |
1 |
三年全部盈利的得1分,二年盈利的得0.5分,一年盈利的得0.3分。 |
2.2 |
资产负债率情况 [取近三年中每年的资产负债率的最高值] |
2 |
资产负债率≤65%得2分,65%<资产负债率≤70%得1.5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1分,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
2.3 |
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情况 |
2 |
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全部为正的得2分,二年经营现金流量为正的得1.5分,一年经营现金流量为正的得1分,三年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得0分。 |
3 |
报价清单的缺漏项和算数错误情况 |
2 |
检查报价清单的缺漏项和算数错误情况,完全响应,无偏差2分,每有一项偏差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商务偏差 |
1 |
检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在内容与项目上的完整性;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商务条款的偏差及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得1分,每有一偏差扣0.5分。 |
合计 |
10 |
注:关于“资信评定等级”的说明:1 投标人未提交财务报表、或提交的财务报表不合格的,长期信用风险、盈利能力、短期资金流动性均得零分;2 若商业银行没有对投标人的资信给出明确的评级,仅声明与该公司合作正常、未发现不正常现象等,酌情按低于A级的资信考虑进行评分。
3.3.3技术评审(满分40分)
最终技术得分=0.4×技术得分
技术评审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
技术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技术标书质量 |
6 |
|
1.1 |
投标文件格式 |
3 |
满足要求3分;不满足0分 |
1.2 |
投标文件内容及技术资料完整性 |
3 |
完整性很好3分;完整性一般2分;完整性较差0分 |
2 |
安全管理人员 |
6 |
配置有专职安全员并附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及以上得6分,少于2人得0分 |
3 |
项目组织机构 |
8 |
|
3.1 |
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
8 |
1、项目部内部各部门设置合理,职责描述清楚;项目部与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权责分明,项目部有足够的授权包括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资源的权利:8分 2、项目部内部各部门设置不够合理,职责描述不够清楚;或项目部与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权责不分明,项目部没有足够的授权包括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资源的权利:4分 3、项目部内部各部门设置不够合理,职责描述不够清楚;并且项目部与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权责不分明,项目部没有足够的授权包括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资源的权利:0分 |
4 |
施工组织设计 |
60 |
|
4.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6 |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善、完整:6分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欠完善:4分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欠完整:0分 |
4.2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15 |
1、施工进度合理、详尽、灵活:15分 2、施工进度详尽程度一般:10分 3、施工进度不完整:0分 |
4.3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5 |
1、施工组织方案详尽、技术措施得当:15分 2、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措施一般:10分 3、施工组织方案不当、技术措施存在错误:0分 |
4.4 |
施工资源配置 |
6 |
1、资源配置充足,且措施可靠:6分 2、资源配置基本满足,保证措施一般:4分 3、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人力资源配备计划或提供计划不全:0分 |
4.5 |
质量控制措施 |
6 |
1、有完整的质保体系及相关的措施,对招标文件中的专门质保要求有明确的应对措施,保证工程质量:6分 2、有基本的质保体系及相关的措施,对招标文件中所有质保专门要求都有明确的应对措施,但部分措施不够具体或不恰当,基本保证工程质量:4分 3、未提供质量控制措施,或欠妥当:0分 |
4.6 |
安全组织措施与方案 |
6 |
1、安全组织保障措施齐全、能完全满足工程要求;6分 2、安全组织保障措施较齐全、基本能完全满足工程要求;4分 |
3、安全组织保障措施不齐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0分 |
|||
4.7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
6 |
1、具有良好的施工秩序及环保措施。6分 2、未提供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或欠妥当。0分 |
5 |
管理人员资格 |
20 |
|
5.1 |
投标人近三年业绩 |
10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具有3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道路施工业绩,得4分; 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1000万及以上道路施工业绩,加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
5.2 |
项目负责人 |
4 |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道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得4分,否则不得分 |
5.3 |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与业绩 |
6 |
1、其他人员资质优秀,经验丰富;6分 2、其他人员的资格经验能满足本项目要求;4分 3、人员资格有欠缺;0分 |
总分 |
100 |
注:除业绩打分外,其他项目的评分根据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内容横向对比,根据分项打分细则,将投标人归入不同档位,然后根据档位分数区间进行赋分。
3.4综合评审
价格、商务及技术评审得分之和为投标人总得分。
3.5 评分与计算
(1)评标委员必须按照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否则应视为无效。
(2)评标委员应基于其独立的评审能力进行评审和评分。
(3)评分采用记名评分,评分表经评委本人签字才有效。
(4)评分表不能涂改,有涂改的评分表应作为废表,如评委确需对评分表进行修改时,应另换新表。
(5)投标人的得分取评标委员会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投标设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3.8 评标结果
(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生效的综合计分结果,按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各投标人的名次,向招标人推荐 3位中标候选人。
(2)形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发生并列的情况,报价较低者排名靠前。
3.9 拒绝所有投标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招标机构及招标人存档。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阿克塔斯牧场
联系人:吴学龙
联系电话:15299000836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91-4846293 纪同保 18997914735 袁 岳 18699616695
电子邮箱:632157585@qq.com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