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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28 15:47:13  浏览:1239  属于:矿业资讯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治区党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工作会议、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反馈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研究部署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坚决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坚持自治区党委负总责,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意识形态、政法、经济社会发展、兵地融合、巡视工作整改、督导检查等9个专项工作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按照党中央统一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表对标党中央要求,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三是落实政治任务,聚焦问题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坚持把巡视反馈的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和自治区党委常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与上次巡视、审计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集成整改,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向自治区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办公室和专项小组专职专责、盯住不放,坚持每周报告、每半月调度、不定期督导检查、每日对账销号,动态跟踪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措施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加强巡视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盯住各专项小组和牵头单位监督整改落实。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根本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新疆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审视、谋划和推进,从政治上把党中央精神体现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去,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坚持每月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持续跟进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努力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区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宣讲、培训、普及、研讨“6项活动”,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三是认真领会、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地落实。围绕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专项督查。四是坚持把发展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编制实施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方案,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健全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二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加强国情区情、爱国爱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激励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三是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鲜活、有说服力的正确阐释,广泛宣传阐释新疆广袤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新疆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新疆各民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四是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巩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成果。依托农牧民夜校、远程教育系统、电化教育设施等平台载体,加大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中青年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培训1.16万场次、培训23.26万人次。五是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召开文艺精品创作工作会议,加大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族作家、艺术家开展文艺创作,推出电影《歌声的翅膀》《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等一批精品力作。六是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扎实开展2021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干部职工累计走访各族群众1457万户次,开展线上结亲866万人次,办实事好事170万余件,在为各族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交往交流交融。

3.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研究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等,推进依法治疆、依法办事。编制实施《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全区综治中心(网格中心)干部轮训,对全区基层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二是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新疆建设,召开自治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市域社会治理组全体会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智慧警务、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建设,提升社会治理决策、监管、服务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四是统筹推进改革发展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2021年改革任务书,重点推进经济生态、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宣传文化、党的建设、兵团改革等9个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政务服务更大范围“掌上可办”“一网通办”。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深化“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导考核,开展12345政务服务“接诉即办”改革和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五是抓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全疆一盘棋、兵地一盘棋,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守好口岸国门,落实落细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思想、措施、责任、机制不放松,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了疫情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扎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人群接种覆盖率达到78.81%。

4.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扎实推进“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和“口岸经济带”建设,梳理评估国家赋予新疆对外开放特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优化核心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印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对外开放差异化考核暂行办法》,实行核心区建设和对外开放差异化考核。推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高质量发展,优化陆港区产业发展布局,招商落户23家商贸流通企业,乌鲁木齐集结中心—枢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拓展等12个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制定进一步推进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2个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喀什经济开发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优势产业发展。制定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方案,指导发布《服务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实施意见》,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制定医疗服务中心“十四五”建设规划,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际中药研发中心”工程主体建设,积极同周边及沿线国家开展交流合作,推进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做到“八个不变”,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印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方向、分配因素等内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印发《关于推进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做大做强馕、葡萄酒等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形成优势,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努力实现有劳动能力的人全就业。加大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2.42万期、培训群众94.66万人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与援疆省市共同编制实施“十四五”援疆规划,推动援疆项目资金80%以上向民生领域倾斜、向县以下基层倾斜、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倾斜,提高对口援疆综合效益。三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惠企减负政策落实督查力度和复工复产纾困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开通96599中小企业服务热线,在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更新国家、自治区最新政策和新闻动态3912条,在自治区工信厅官网“减负直通车”专栏发布减税降费、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等政策工作信息。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和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两项政策落实力度,建立旬报和调度工作机制,全区发放贷款14.95万户、80亿元。开展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查漏补缺工作,完成吐鲁番市、塔城地区、巴州等地存在问题整改。

5.加强对兵团政治领导、推动兵地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兵团的政治领导,切实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为兵团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创造条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兵团发展就是新疆发展、兵团壮大就是新疆壮大、兵团改革就是新疆改革、兵团稳定就是新疆稳定的理念,全力支持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健全完善兵地战略规划实施协调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坚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一体研究、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兵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重要决策、规划建设。三是召开自治区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工作会议,将兵团发展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建立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现场办公、督查指导、宣传引导机制,深入推进兵地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维护稳定等方面融合,促进兵地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日常监督管理等方式,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二是制定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文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博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李新光等一批腐败分子。修订《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制定《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自治区各级纪委与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办法(试行)》,加强对下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关于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坚决反对和祛除特权思想、消除特权现象。扎实做好任华案以案促改工作,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牵头单位落实任华案“以案促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多占住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特权行为。认真梳理廉政风险,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开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专项检查,督促立行立改一批问题。四是支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边界,按照更名、保留、退出3类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持续深化“三转”,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指导,开展“三转”情况调研,纠正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跑偏发散等问题。健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机制,修订完善2021年地州市、派驻机构、高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考评实施方案,压实监督责任。

2.推动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关于聚焦“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意见》,清单化监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建立地州市、派驻机构、高校、企业4张“政治监督清单”,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制定《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方案》,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常态化开展“一周一测、一月一练、一季一讲”练兵活动,覆盖区、地、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重要会议,每半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日常走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及时发现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坚持精准规范执纪问责。突出政治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盯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形,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配套制度,制定《关于提请审核把关案件的流程规范》、分片包联指导方案等,规范问责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程序;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规范问责。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入分析全区政法系统案件规律和特点,从严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督促住建、发改等重点部门单位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围绕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天山文苑”“廉政故事”“家风家训”等栏目,在“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纪法微课”“漫画说纪”等专题,制作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向基层延伸。一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腐败问题治理。制定《自治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地州市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问题线索报告机制,今年受理的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全部按程序处置,特别是查处了一批教育卫生、脱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月报告季通报制度,深入分析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把监督“探头”对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制定《2021年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实施方案》,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18个方面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查处基层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851件、处理899人。督促各地细化“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推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以及交叉监督等工作。

4.坚定不移纠正“四风”。一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完善“访惠聚”驻村工作,注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基层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组织新老队员做好交接;加大对选派下基层工作人员考核、监督力度,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优化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坚持结亲活动与疫情防控、交心融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送科技、送文化、送健康、送安全的“八送”活动,系牢情感纽带、推动交心融情。落实《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扎实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定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持续清理规范各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加大日常监测力度,按季反馈收到上级文件、参加上级会议、接受上级督查检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治。改进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方法,对基层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查处违规吃喝问题94件、处理105人。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通报曝光4期24件典型案例,督促昌吉、塔城、克州等地纪委监委对问题多发、治理不力的部分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发现22个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从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做起,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结合州县乡党委换届,指导8个州市、96个县市区、865个乡镇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制定梳理全委会、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两个目录”清单,充分发挥常委会班子集体作用。二是落实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将班子成员会上发表意见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同级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和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的参考,通过日常考察、年度考核等,查阅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会上发表意见情况,督促末位表态制落实。三是将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抓党建基础工作调研检查,今年以来检查各级各类单位413个,点对点反馈问题、推动整改。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一是统筹谋划人才队伍建设,编制自治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确定400名优秀人才为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培养对象;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与1542名急需紧缺人才达成就业意向。制定干部队伍培养培训规划,着力提高干部的理论功底、政策水平、实践能力;结合各级领导班子换届,补充熟悉经济金融、城建规划、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配备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担任地州市政府(行署)常务副职,加大经济领域干部交流培养力度。规范津贴补贴,开展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常态化落实干部职工休假、体检、医疗、疗养等待遇保障措施。二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制定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一票否决”,实现政治把关经常性、制度化、全覆盖。制定自治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纪实档案,加强重点管理。强化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干部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未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或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意见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未反馈结果的,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十个严禁”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办法(试行)》,今年以来,举办新提任区管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1次、302人,将2019年以来新提任的587名区管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四是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和精准考核、奖惩分明激励约束机制,大胆使用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坚决调整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修订《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考核工作。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和贫困县倾斜。隆重表彰“访惠聚”驻村、新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关心基层、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符合重新使用条件的及时合理使用。落实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采取日常评查、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定性不准、量纪不当等问题。

3.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一是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监督,用好考核结果。召开破解“两张皮”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现场交流会,研究制定《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开展机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集中整治。修订《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办法》,全面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总结推广《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创新案例选》,推动形成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制定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工作规则和委员单位职责,在区地县三级组织部门加挂两新工委牌子,对符合要求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暂不符合条件的做到应联尽联、应派尽派、应纳尽纳,“三有”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85%、62%。加大在护边员等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组织涉边地州市对党员发展情况全面摸底,逐县建立台账、专项进行推进。全区在抵边一线村发展党员1148名,其中护边员532名。二是建强农村“两委”班子。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南疆四地州村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实现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全覆盖。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每个村储备4—6名村级后备力量。制定实施《关于村干部和后备力量素质提升培训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对村干部、后备力量和农牧民党员进行全员轮训,目前已培训3.24万人次。加强新时代“访惠聚”驻村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帮带培养村组干部和后备力量、建强基层组织,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开展机关与农村支部联建、党员结对活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四)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整改2018年、2019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反馈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管理办法,对未完成整改的42项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对账销号;42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0项、正在整改2项。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自治区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和自治区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含自然资源)情况审计未完成整改的6项问题,同步纳入整改范畴,一体推进整改工作,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有效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一是制定《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线索移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程跟踪督促指导中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好国家审计署审计反馈的5条专项问题、5条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已落实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修订《关于推动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大履行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失职失责问题追究力度。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政策规定,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超龄人员,已全部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四是坚持把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融入日常工作,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评议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常态化对照初心使命检视差距、自我提高。

三、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用好巡视成果,奋力开创新疆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巡视整改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根本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坚决做到新疆距离首都北京虽远,但自治区党委、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和指挥。

(二)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带头,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宣讲、培训、普及、研讨等活动,完善落实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常态化学习机制,用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载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领悟,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对表对标、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确保新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三)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领会、坚决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既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突出问题、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又一环扣一环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全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关于聚焦“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用好努尔·白克力、杨刚、栗智、任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反面教材,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作用,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定实施《自治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全面落实《自治区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措施》,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谋划好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关爱干部人才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在新疆的执政基础。

(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七)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加强指导督导、建强过硬队伍。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巡视巡察,紧盯党委(党组)职能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高质量完成区地县三级党委任期内巡视巡察全覆盖。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视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新疆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5190777、2382395;邮政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145号邮政信箱,邮编830000;电子邮箱:zylxyjfk@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