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四举措” 保障天山北坡大气区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1-12-08 1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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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天山北坡大气区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以“四举措”全力保障天山北坡大气区建设用地。
一是指导落实土地征收法定程序和管道用地补偿。针对勘探结束转入生产涉及的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涉及集体土地问题,指导县级政府组织开展征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前期工作,落实管道敷设用地补偿等事宜。二是合理配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自然资源部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结合新疆油田分公司年度用地情况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指导县级自然资源部门配置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三是协调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指导地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组织开展实地踏勘;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由地级组织论证并出具意见,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由自治区林草部门出具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与自然资源部协调,加快核发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指导新疆油田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标准、落实用地指标控制机制,对于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规模和功能分区的用地,主动开展项目节地评价,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同时明确,新疆油田公司可根据年度用地情况,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以“打包”方式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