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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山洪沟清淤砂石料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5 15:48:45  浏览:218  属于:产权拍卖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阿克陶县水利局委托,对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山洪沟清淤砂石料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阿克陶县水利局

地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2层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山洪沟清淤砂石料

地理位置:位于阿克陶县辖区内塔尔乡柯其克它尔洪沟、色日克托格拉克2沟、拜勒迪尔吉勒嘎洪沟、库祖吉勒尕洪沟。

清淤方量:120.97万立方米。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733.0782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实际方量可能与公告中方量存在误差,建议竞买人自行踏勘核实。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竞买人需具备与竞买标的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竞买人须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竞买人,无法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①加盖公章的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成立时间情况说明(加盖公章)+③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交易方式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线上拍卖

(二)公告与展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三)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会时间:2026年10月22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拍卖地点: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xjgy.bidok.com.cn/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10:00至2026年10月21日19:0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网址:登录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xjgy.bidok.com.cn/)首页→投标人登录入口→交易系统登录→产权交易→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注:登陆交易系统后,每个项目报价时需扫码交费 200 元,如需开发票请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发票管理-自主申请或拨打平台电话 400-100-3309。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竞买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6.竞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8.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按要求上传清晰的PDF格式文件。

(四)资格确认

竞买人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竞买人可获取和签订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与拍卖人线下签订《竞买协议》等文件后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须按规定或约定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砂石料拍卖转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风险提示

1.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竞得人须在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清运的,需提前15日向委托人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将竞得标的物转运处理完毕,标的物的运输、人工、机械、加工等一切转运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同时履行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转运期间需对砂石料放处进行地形平整处理,做好场地清理工作,并经委托人验收确认;同时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确保安全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强化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竞得人须足额购买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转运和加工标的物期间,因过失或意外造成自身、委托方及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及保险理赔不足部分,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本次拍卖转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转让标的物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竞买人不得以未踏勘或对标的物状况了解不清为由,主张免除或减轻其责任。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

八、异议处理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并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拍卖转让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转让款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2.本次砂石料拍卖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砂石料拍卖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次砂石料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pai.net/zc

(2)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3)国源优交易系统:http://xjgy.bidok.com.cn

5.咨询电话:

彭先生18599332257      熊女士13579525777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