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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域准东将军庙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迁改工程原220KV电力设施拆除的电线、杆塔等设备设施拆旧处置资产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7:40:20  浏览:195  属于:产权拍卖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对昌吉州域准东将军庙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迁改工程原220KV电力设施拆除的电线、杆塔等设备设施拆旧处置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数据中心401室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价值评估并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9.29972万元,评估报告编号为“新正咨报字(2026)第0604号”。

标的名称:昌吉州域准东将军庙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迁改工程原220KV电力设施拆除的电线、杆塔等设备设施拆旧处置资产

标的权属情况:该资产为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转让标的无权属纠纷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99.29972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0.1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9.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方式:线下拍卖

(二)公告与展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标的详情见附件。

(三)拍卖会时间:2026年7月31日12:00

(四)拍卖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101室。

五、申请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9:00止

(二)报名方式

请持报名所需资料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线下报名。申请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竞买申请书(制式);

5.承诺书(制式);

6.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获取和签订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后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须按规定或约定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并足额交纳转让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违约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人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3.本标的无优先权人。

七、风险提示

1.竞得人须在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具体以《转让合同》中约定为准)将全部标的物转运处理完毕,标的物的拆除、清运、加工、清场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施工期间,应当避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委托人要求,认真履行生态保护、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竞得人应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加工、清运,施工期间,因竞得人过失或意外造成自身、委托方及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拍卖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实物及数量以实际踏勘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确认现状,并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知晓并自愿全部承担,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完整性不做任何形式担保。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2.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按《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款。

4.拆除作业对资质有要求的,竞得人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拆除,并在动工前向委托人报备。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并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拍卖佣金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置竞得标的。

(二)本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拍卖事宜可浏览:

1.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pai.net/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彭先生18599332257

郭女士 18690817790

监督单位及电话: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3689919810;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994-6993193。

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3日

 

附件:拆旧材料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