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和《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州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新疆和静县哈哈沟西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巴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00-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巴州住建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新疆和静县哈哈沟西石灰岩矿(水泥用)
2、地理位置:位于和静县城 320°方位20千米处
3、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矿
4、面积:0.4平方千米
5、矿区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序号 X Y
1,4703010.00,29435550.00
2,4703010.00,29435623.00
3,4703133.00,29435792.00
4,4703300.00,29436320.00
5,4702650.00,29436320.00
6,4702650.00,29435550.00
6、开采标高:+1736米至+1563米
7、资源储量:控制资料量+推断资源量1910.64万吨
8、起始价:995.22万元
9、前期地质勘查费:255万元
10、竞买保证金:700万元
11、增加幅度:5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巴州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
四、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请报名需上传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报告。
五、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10:00至2023年8月4日19:00。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8月7日10:00至2023年8月21日17:00。
(三)延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21日17:00。
(四)报名及报价方式:本次挂牌采用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交易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或手机下载“标证通”APP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竞买申请人登陆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巴州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四)网址:http://xjbzggzy.cn/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版本的浏览器。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巴州自然资源局或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中不包含前期地质勘查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费,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向项目勘查单位另行支付前期地质勘查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费。
(四)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www.mnr.gov.cn);
2.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jbzggzy.cn/)。
联系电话:0996-2907778
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