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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哈密市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发布日期:2026-03-19 17:56:01  浏览:548  属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HMSFNGD2026

项目名称: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哈密市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7600.00

最高限价(元):557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自治区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2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885号)、《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第二批实施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新财资环〔2025〕165号),实行自治区、地(州、市)分级实施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坚持“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地市调剂为辅、自治区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原则,强调立足县域内自行挖潜补充。建立健全哈密市耕地占补平衡长效机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资源保障。实现新增耕地成功纳入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从入库、管理到调用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保障数据准确与流程高效,推动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显著提升,提高村集体及农民满意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具体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测绘乙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全天24小时线上平台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招标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5:4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客户端

响应时间:2026年4月2日15:40(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6号

联系方式:0902-2360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基地南区G12幢

联系方式:0991-4846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张海娜

电话:0991-4846078、1769079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