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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阿图什市城北博孜塔格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8 12:28:09  浏览:1003  属于: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克州阿图什市城北博孜塔格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ATSDZFZ2024

项目名称:克州阿图什市城北博孜塔格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450580.77

最高限价(元):24794512.23,656068.5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克州阿图什市城北博孜塔格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794512.2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以拦、排为主的工程措施,抑制泥石流灾害进一步发展,改善泥石流流域地质环境条件,减轻或消除泥石流灾害对周边居民及基础设施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克州阿图什市城北博孜塔格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6068.5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监理工作的实施,达到项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4年6月-2024年10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标项2: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标项2】

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实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院

联系方式:0908-4222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3579890451 15160883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选问  孙丽

电 话:13579890451 1516088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