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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南区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3 20:13:24  浏览:215  属于:公告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WSXF2026

项目名称:乌苏市南区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1870000.00,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采购编号:GYZB-WSXF2026-01

标项名称:乌苏市南区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乌苏市南区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的实施,基本恢复治理区原始地形地貌景观,改善土地功能,减少或消除采坑及废料堆对当地环境影响,治理后使治理区与周边地质环境相协调。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采购编号:GYZB-WSXF2026-02

标项名称:乌苏市南区一带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监理工作的实施,达到项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备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8月-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项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27日,全天24小时线上平台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②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苏市信江路004号

联系方式:1971906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联系方式:18195842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晓梅、孙权

电 话:18195842381、1769073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