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1300
最高限价(万元):1300
备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2月-4月
标项一: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1
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预算金额(万元):195
最高限价(万元):195
采购需求:共有6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标项二: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2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预算金额(万元):225
最高限价(万元):225
采购需求:共有4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标项三: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3
项目名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伊犁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250
最高限价(万元):250
采购需求:共有7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标项四: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4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280
最高限价(万元):280
采购需求:共有6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标项五: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5
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预算金额(万元):250
最高限价(万元):250
采购需求:共有5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标项六: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06
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100
采购需求:共有6个地质灾害防治片区,各防治区位置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防治区以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的范围和面积为准。防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6日,全天24小时线上平台获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0层
联系方式:15199062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91-4846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刘志炜
电 话:199458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