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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4 22:30:10  浏览:1101  属于: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ZB-DHYDKXM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详细勘查、施工图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申请人资格要求澄清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项4、5、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标项3、4、5、6:采购人资格不限,但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须预留20%项目资金面向中小微企业分包,预留资金的60%面向小微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分包协议和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澄清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坐标点进行了修正,具体防治区确定在踏勘时需要和当地自然资源局充分沟通。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0层

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0991-4819972   15199062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9945871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

电 话:19945871993

附件:招标文件